社區整合照顧服務計畫-A單位(電話:02-87874946)

 一、服務範圍:臺北市松山區

 二、服務對象:皆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日常生活需他人協助之失能、失智者,包括下列對象:

1.  65歲以上失能老人。

2.  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3.  55-64歲原住民。

4.  50歲以上失智症者。

 三、服務內容:依據長期照顧管理中心照管專員核定之額度及問題清單,為失能者擬定照顧服務計畫及連結或提供長照服務,

      内容包含:

1.  照顧計畫擬定與服務連結:

·         承接照管中心轉介長照需要者。

·         至案家與長照需要者或其家屬討論,依其「個人額度」、照顧問題清單及長照需要者之需求後擬定照顧計畫。

·         照顧計畫送照管中心核定後連結服務或資源。

2.  照顧管理:

·         依長照需要者需求或長照需要變化調整照顧計畫。

·         執行服務計畫。

·         追蹤長照需要者與各項服務之連結情形。

·         定期進行服務品質追蹤。

·         接受長照需要者及其家屬有關長照服務諮詢、申訴及處理。

·         協助長照需要者或其家屬其他資源連結。

 四、連絡電話:02-87874946

 五、派案、改派原則及停派原則(109.11.05修訂):

(一)派案原則

1.照顧服務單位

(1)個案及案家有指定單位則依其期待優先派案。

(2)依可配合案家需求時段、服務頻率及個案生心理狀況等之單位優先派案。

(3)多家照顧服務單位皆符合第2點者,則依與A單位簽立合作意向書且配合度高者輪序派案,如:服務提供即時性或可近性高、可主動回報A單位個案及案家近況等。

2.專業服務單位

(1)個案及案家有指定單位則依其期待優先派案。

(2)依可配合案家需求目的、服務頻率及個案生心理狀況等之單位優先派案。

(3)多家專業服務單位皆符合第2點者,則依與A單位簽立合作意向書並考量服務單位量能、即時性、可近性及結案機制執行狀況等輪序派案。

3.輔具及居家無障礙環境改善服務單位

(1)需輔具中心評估之項目,則依區域劃分後松山區皆派案西區輔具中心。

(2)案家若有急迫需求者,則依與政府特約之可提供評估服務單位,考量服務量能、即時性及可行性優先派案。

(3)輔具商店及無障礙環境施工單位則由案家自行聯繫,避免個管涉及勾結廠商之虞。

4.交通接送服務單位

統一派案予(臺北市政府交通接送)接受派案帳號,由案家自行決定聯繫單位。

5.喘息服務單位

(1)個案及案家有指定單位則依其期待優先派案。

(2)原已使用居家服務者,若有居家喘息服務需求,又該單位可提供,則以原服務單位為優先派案。

(3)依可配合案家需求時段、服務頻率及個案生心理狀況等之單位優先派案。

(4)多家喘息服務單位皆符合第2點者,則依與A單位配合度高者優先派案,或者由案家參訪過住宿機構後決定派案單位。

(二)改派原則

照顧服務單位、專業服務單位、喘息服務單位

1.原服務單位無法繼續提供服務,如:人員離職、人力無法調度、個案服務需求改變等。

2.服務單位於服務過程發生疏失而影響個案及案家權益則改派他家服務單位。

3.服務單位未依個管照顧計畫及照會之項目執行,未通報個管說明原因且經協調無效者,取得案家同意換單位後,則改派他家服務單位。

4.個案及案家不滿意該服務單位之服務狀況或態度,經協調無效者,則改派他家服務單位。

5.個案及案家改指定由某服務單位提供服務時改派其指定單位。

(三)停派原則:記點累計三點者,將於達成第三點當日起停派兩個月。

1.遇服務狀況應回報而未即時回報者:如服務項目增加或變更、意外事件發生、服務暫停或結束、更換服務員或治療師而未告知者,每次記點一點。

2.經服務使用者申訴服務單位達三次且經查歸責為提供服務單位者,每案記點一點。

3.服務單位未依個案管理人員擬定之照顧計畫及照會項目執行,且未通報個案管理人員說明原因且經協調無效者,每案記點一點。

4.服務紀錄經查核有不實登載者,每次記點一點。

5.服務單位向服務使用者推銷兜售產品且從中收取抽成費用,經查證屬實者,每次累計一點。

6.服務項目變更未與個案管理人員討論或未經家屬與個案管理人員聯繫而直接答應案家者,每次記點一點。

7.未於一周前告知個案管理人員而臨時結束服務,經查證為故意不續服務者,每案記點兩點。

8.擅自將個案資料(如評估資料、處遇計畫、異動通報內容、服務記錄等)提供給服務使用者或家屬者,每次記點三點。

六、申訴專線:1966或02-8787-4946

 

110年與本單位簽屬合作意向書之B單位

好物理治療所

康齡安健物理治療所

太陽士林物理治療

暐淩物理治療所

純居家物理治療所

宏光物理治療所

大心職能治療所

沐晨職能治療所

寶珠職能治療所

荃能職能治療所

好朋友職能治療所

臺北市私立燿翔居家長照機構

聽力語言學會

朗朗語言治療所

惠璿營養諮詢中心

營佳營養諮詢中心

臨床心理師公會

中崙諮商中心

愛吾愛居家護理所

宜寧居家護理所

旺福居家護理所

共護家居家護理所

社團法人中國家庭教育協進會附設臺北市私立敬老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社團法人台北市家庭照顧者關懷協會附設臺北市私立家協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附設臺北市私立台北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財團法人臺北市松年長春社會福利基金會私立松年長春居家長照機構

臺北市私立仁群居家長照機構

財團法人私立廣恩老人養護中心

財團法人天下為公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新北市私立天下為公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新北市私立旺福居家長照機構

財團法人台灣省私立健順養護中心附設新北市私立健順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中化銀髮事業(股)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中化銀髮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私立愛吾愛居家長照機構

樂福健康事業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樂福居家長照機構

宗展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辰心居家長照機構 

臺北市私立暖心居家長照機構

私立好幫守居家長照機構

臺北市私立加恩居家長照機構

元愷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安愷居家長照機構 

逸居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幸福時光居家長照機構

安德利互聯網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安德利居家長照機構

臺北市私立一心居家長照機構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士林靈糧堂社會福利協會附設臺北市私立安馨居家式服務類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尚禾禮企業有限公司附設私立六善居家長照機構

安朗生活有限公司附設私立安朗居家長照機構

喜安健康長期照顧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仁安居家式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臺北市私立可馨居家長照機構 

普眾股份有限公司附設臺北市私立普眾居家長照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