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長期照顧服務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2-8級且有使用長照居家式服務需求者,提供身體照顧及日常生活照顧
◎居家服務項目
一、身體照顧服務:
(一)協助如廁
(二)協助沐浴
(三)穿換衣服
(四)協助個人清潔(洗臉刷牙、修剪指甲、刮鬍鬚、大小便處理)
(五)協助進食
(六)協助服藥
(七)翻身拍背
(八)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
(九)上下床
(十)陪同運動、散步
(十一)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二、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一)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
(二)服務對象生活起居空間之環境清潔
(三)文書服務
(四)備餐服務
(五)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
(六)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構
(七)家務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
◎居喘服務 ( 紓解照顧者照顧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