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式長期照顧服務

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為2-8級且有使用長照居家式服務需求者,提供身體照顧及日常生活照顧

◎居家服務項目

一、身體照顧服務:

(一)協助如廁

(二)協助沐浴

(三)穿換衣服

(四)協助個人清潔(洗臉刷牙、修剪指甲、刮鬍鬚、大小便處理)

(五)協助進食

(六)協助服藥

(七)翻身拍背

(八)簡易被動式肢體關節活動

(九)上下床

(十)陪同運動、散步

(十一)協助使用日常生活輔助器具及其他服務。

 

 

二、家務及日常生活照顧服務:

(一)換洗衣物之洗濯及修補

(二)服務對象生活起居空間之環境清潔

(三)文書服務

(四)備餐服務

(五)陪同或代購生活必需用品

(六)陪同就醫或聯絡醫療機構

(七)家務服務及其他相關服務。

 

◎居喘服務 ( 紓解照顧者照顧壓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