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間照顧中心

【服務宗旨】

  1. 協助白天需要生活照顧的失能、失智長者獲得妥善、完整的照顧,以達到在地老化的目標。
  2. 藉由日間照顧服務,提供照顧者喘息的機會,紓解照顧者長期照顧下來累積的壓力。
  3. 秉持全人照顧理念,提供藥物治療外的另一種選擇,透過每日活動內容豐富的小組及個別

 

【服務對象】

  1. 長照需要等級第2級(含)以上,且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核定使用本市老人日間照顧服務機構:
    (1)65歲以上長者。
    (2)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3)55歲以上原住民。
    (4)年滿50歲以上失智症者。
  2. 日常生活需他人照顧,但具有行動能力或使用拐杖、助行器能力之長者。
  3. 無法定傳染病(需附最近三個月內檢查報告書)。
  4. 經專業人員評估有日間照顧需求之自費個案(不符合長照2.0條件者)

 

【服務內容】

  1. 個案照顧管理。
  2. 護理服務及安全維護。
  3. 生活照顧服務、自理能力訓練。
  4. 輔療性小組活動安排:現實導向、體能活動、讀報活動、認知訓練、感官刺激、懷舊團體、藝術輔療、音樂律動等等。
  5. 文康休閒活動、美食天地。
  6. 交通接送服務。
  7. 跨專業團隊服務:職能、物理及營養評估。
  8. 家屬服務:辦理教育課程、聯誼紓壓活動或支持性團體。


【日間照顧的好處】

  1. 長者白天來中心參加活動,家屬可以安心上班或是處理家中事務。
  2. 強化長者認知功能,延緩長者機能退化的速度。
  3. 規律的生活作息,減少失智長者的問題行為。
  4. 增進人際互動關係,降低長者獨自在家的孤獨感與失落感。

【收費狀況】

長照補助

 

長照失能等級 每月給付額度(元)

全日補助額度(元)

部分負擔比率(%)
一般戶 中低收 低收
自付額16% 補助比84%

5%

第2級 10,020 675 108 567
第3級 15,460 840 134 706
第4級 18,580 920 147 773
第5級 24,100 1.045 167 878
第6級 28.070 1.130 180 950
第7級 32.090 1.210 193 1.017
第8級 36.180 1.285 205 1.080
交通費   100 16 84

一、依核定等級及實際使用天數收費。第2級及第3級個案,超出核定天數者依衛生福利部公告之給付標準收費,最高至16,000元/月。

二、交通費: 依長照給付支付基準規定,社區式服務交通接送服務收費基準為距離10公里內者, 單趟100元,超過10 公里所需費用由長照需要者自行負擔。

三、沐浴費: 依核定等級及實際使用次數收費,若超過額度,則需自費200元/次。

四、洗衣費:60元/次。

五、晚餐費: 依核定等級及實際使用次數收費,若超過額度,則需自費150元/餐。

六、逾時收費: 日照服務以早上八點至下午六點為原則,長者超過下午六點後仍停留至日照中心,將 視為逾時服務。逾時將從18:01起開始計費,以半小時125元為一次計費單位(未滿 半小時以半小時計)。

七、家屬委託體檢費: 視檢驗所實際費用收費。

 

 

自費個案

 

收托方式

自    費

說     明

月托

16,000元/月

  • 日/月托費包含:

1、午餐、點心

2、照顧服務費

3、專業服務費

二、日/月托費未含:

1、交通費:限使用固定收托服務者,依實際交通距離計算收費。

里程數

趟/元

1公里內

75元

2公里內

110元

3.5公里內

120元

4公里內

130元

5公里內

140元

6.5公里內

150元

7公里內

160元

8公里內

170元

9.5公里內

180元

2、個人耗材。

3、沐浴200元/次。

4、洗衣60元/次。

5、晚餐150元/人。

   6、家屬委託體檢費:視檢驗所實際費用

      收費。

三、每月依實際日托天數計算。

日托

全日:1,500元/天/人

半日:750元/半天/人

 

【收托流程】

民眾來電→家屬與長者預約參觀及評估→長者通過評估即可登記試托→通知試托時間→長者接受試托且適應良好→正式收托

 

【服務與參觀時間】

服務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8:00~下午18:00

參觀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

連絡電話:2653-5311轉分機19(日照社工)或分機16(護理師)

傳真號碼:2652-2081

地址:臺北市南港區重陽路187巷5號2樓